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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发文档/电视应用分发/应用发布/操作指南/电视应用简介与上架
电视应用简介与上架更新时间: 2025-02-28 17:30:00

一、电视应用监管方简介

小米电视应用商店是专为智能电视打造的一款应用市场,为用户提供丰富的应用内容。秉承用户体验第一的原则,上架应用均经过严格的安全检测和审核,内容更安全,使用更放心。

1、电视应用的监管方——牌照方

出于对电视所呈现的内容进行监管的需要,国家广电总局为集成播控平台发放互联网电视牌照,对接入电视终端呈现的内容进行播控。目前,广电总局发放的互联网电视牌照共有七家,互联网电视厂商只有获得牌照方授权许可,其内容资源才能在彩电终端呈现。

根据《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办公厅文件(181号)》规定: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平台只能接入到总局批准设立的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上,不能接入非法集成平台。同时,内容服务平台不能与设立在公共互联网上的网站进行相互链接。并且,所有包含音视频内容的视听类应用均需提供牌照方盖章证明函/说明函/授权书/合作协议,并通过牌照方完成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的“互联网电视应用白名单管理系统”中报备和备案。

2、七家牌照方一览

  •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银河互联网电视有限公司)
  • 央视国际(未来电视有限公司)
  • 百视通(百视通网络电视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杭州华数(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
  • 南方传媒(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 湖南电视台(湖南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
  •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广东方网络(北京)有限公司)

二、相关政策与规范

请注意,所有申请上架电视应用商店的应用必须具备:工信部备案号和广电总局备案号

1、工信部备案号(开发者自行申请):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等法律法规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分发平台、智能终端生产企业开展移动互联网应用备案工作https://www.miit.gov.cn/zwgk/zcwj/wjfb/tz/art/2023/art_920db564162e4312916a01bed6540ad8.html

2023年9月1日后,新的电视应用上架需要具备工信部备案号,请您获取工信部备案号后再提交上架申请,小米电视应用商店在应用上架审核过程中,会对您应用的工信部备案号进行核验。关于工信部备案号申请指引以及小米电视应用商店核验方式请参考《小米电视应用程序(APP)备案指引》。同时,在获取工信部备案号后,请在应用内进行相应的备案号展示。

2、广电总局备案号(需通过牌照方申请):

电视应用将受到牌照方和国家广电总局监管,根据《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办公厅文件(181号)》规定,凡是包含音视频内容的视听类应用均需提供牌照方盖章证明函/说明函/授权书/合作协议,并通过牌照方完成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的“互联网电视应用白名单管理系统”中报备和备案。请您自行联系任意一家牌照方进行相关咨询,并在后续申请上架时周知小米电视应用商店。

非视听类应用需要由小米电视应用商店收集相关信息,代为提交至集成牌照方(即小米电视应用商店的牌照方)申请备案,请邮件联系 小米电视应用商店商务同事 蒲贝贝(pubeibei@xiaomi.com)、黄丹(huangdan6@xiaomi.com)进行沟通。

3、其它注意事项

除工信部备案号和广电总局备案号之外,不同应用所需要资质和审核材料不一,需要根据应用实际情况来判定,请仔细阅读以下文件,以及咨询小米电视应用商店商务同事:

《小米电视应用审核规范》

《小米电视应用发布协议》

《小米电视应用特殊行业类资质要求与指引》

《小米电视应用隐私合规标准与常见问题自查整改指引》

《小米电视风险应用审查标准》

三、商务建联

在系统内正式提交上架申请之前,请邮件联系 小米电视应用商店商务同事 进行前置沟通。
小米电视应用商店商务联系方式:蒲贝贝(pubeibei@xiaomi.com)、黄丹(huangdan6@xiaomi.com
邮件格式如下:

  • 邮件标题:【应用商店上架申请】XXX公司-XXX应用(若为多款,则写数量)
  • 公司介绍:背景、团队;
  • 应用介绍:应用列表(若为多款)、概述、资质、版权来源、合作牌照方;
  • 产品体验包(云盘链接)

四、完成开发者账号注册

小米电视应用商店暂不接受个人开发者账号申请新增电视应用;企业开发者账号注册问题请参考《开发者账号注册常见问题》

五、创建应用

1、请登录小米电视应用开放平台,进行应用发布,您可以参考《电视应用开发指南》;如果您在开放平台的上传的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参考《小米电视应用上传常见问题》

2、开放平台内字段填写的注意事项

字段说明
应用类型请根据应用实际情况选择应用类型
应用名称应用名称需要和应用工信部备案的名称保持一致(且要求和应用软著名称保持一致,如果不一样,需要提供额外的材料例如说明书解释原因);应用名称不能超过15个汉字或30个字符;不能与小米电视应用商店中已上架应用重名;不能含有“黄赌毒”等低俗敏感字样
发布地区目前支持中国大陆
应用分类选择符合应用主要功能的分类项目,如应用符合多个分类,则可以自由选择,但不能选择无关的分类
应用包名不可创建已存在包名
上线时间如对上线时间无特殊要求,可选择“审核通过后立即上线”
一句话简介勿使用极限词和虚假承诺等违反新广告法的内容;勿使用疑问、反问等句式;尽量精简在10个字符之内,句末勿加标点
应用介绍如实介绍应用功能和亮点,方便用户快速上手,不要有过多的SEO优化和空行。官网、更新日志、测试帐号,可以选择性填写
应用截图应用图片信息如需使用到电视外观图片,请勿使用其他品牌电视外观素材,应用图片信息中请勿存在与本应用无关的第三方应用图标

3、新增应用的审核流程

新增电视应用审核流程包含:商务资质审核,运营审核,监管方审核和测试审核,整体审核周期约为14-30个工作日;

六、更新应用

根据政策要求,应用内需明确展示对应的工信部备案号,在您进行应用更新时,请在备注信息内标注应用内工信部备案号展示位置,以供审核人员查验。

1、更新应用包

已发布的应用,如需更新新版本,则在应用管理界面,点击“管理”按钮进入详情页进行操作;

2、修改应用信息

针对已上线的版本,我们支持进行应用资料信息修改。在应用管理界面,点击“管理”按钮进入详情页,进入后,点击“查看资料”按钮,可以进入应用资料页。点击“编辑资料”按钮,即可进入完善资料页面。

3、应用下架、删除须知

当您的应用处于上架状态,可申请应用下架。当您的应用申请下架后,或在未发布状态下,可以申请应用删除。应用下架的适用场景包含:不符合监管要求、应用缺少必要资质、应用质量与体验问题和开发者主动申请四类场景。
具体下架/删除的操作指南,请参考《小米电视应用下架、删除申请流程》

4、注意事项

  • 电视应用更新的审核流程包含:运营审核,监管方审核和测试审核,整体审核周期约为7-1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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